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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前,敬请您阅读以下内容,在进行申请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欢迎使用成都希格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CC招车系统企业商户总台服务(以下或简称“CC招车系统商户版”)本协议由甲方(CC招车系统商户版用户,以下或简称“您”)和乙方(成都希格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CC招车系统”)通过电子合同形式签订,甲方在线点击申请开通或注册成为乙方商户版用户时,应阅读并同意本电子合同内容。甲方在线点击申请开通或注册乙方商户版账户的时间作为本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
1.CC招车系统:指乙方向你提供的用来发布与管理信息,让你与你的客户进行沟通、互动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
2.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指在您使用本服务时,CC招车系统向您提供的预约管理唯一编号。您可自行设置密码,提交商品信息,并用以查询或计算您的货款。
3.CC招车系统代理预定服务:是指乘客司机双方使用本系统,且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交易款由买方通过本系统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的方式支付到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第三方支付网关的账户,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第三方支付网关的账户在收到该款项后将交易货款记录到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记录中,但实际由CC招车系统代为收取该款项的一种服务。在您使用本服务时,除适用CC招车系统代理预定服务的相关约定外,还将优先适用以下条款:
3.1.CC招车系统为您代理预定的交易货款系由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CC招车系统的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通过CC招车系统商户系统记录到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记录内。您理解并同意,在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将电子货币支付至CC招车系统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第三方支付网关告知CC招车系统已收到您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货款后,CC招车系统将向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记录该笔交易货款。
3.2.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为您代理预定产生的交易货款系由买家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CC招车系统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第三方支付网关会因此向您单独收取费用,您理解并同意,该费用是第三方支付网关基于其向您提供的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与CC招车系统向您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3.3.您在选用本项服务作为交易支付方式后,该支付行为能否完成取决于您的交易对方是否选用第三方支付网关方式支付,在交易对方无法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支付时,CC招车系统将提示您的交易对方重新选择CC招车系统的其他支付方式。
4.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结算服务:
即CC招车系统向您提供货款结算的中介服务,其中包含:
4.1.货款支付:您可以要求CC招车系统向其支付自己的货款。当您向CC招车系统做出结算指示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您或您的公司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银行账户,CC招车系统将于收到指示后的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CC招车系统不提供其他受领方式。
4.2.系统查询:CC招车系统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其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若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您可向CC招车系统提出异议,CC招车系统将向您提供CC招车系统按照您的指示操作产生的收付款记录。并且您认同此记录为您交易记录的最终依据,不再对此有异议。另外,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4.3.款项专属:对通过您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收到的货款,CC招车系统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CC招车系统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外币兑换业务。
4.4.异常交易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暂时无法提供本服务。
4.5.软件服务费:是指您使用本服务应向CC招车系统支付的费用。
4.6.服务期:是指您支付软件服务费后,使用本服务的期限。
4.7.订购成功:是指您同意本协议内容、成功支付软件服务费,且在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后台显示“已订购CC招车系统”。
4.8.续费:已经订购过CC招车系统代理预定和结算服务,再一次付费订购的即为续费。
1.在您承诺完全同意本服务条款并在网站完成申请程序后,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本网站企业商户,享受本网站为您提供的服务。如您拒绝同意该协议,则不能使用相关的软件服务。
2.商户除免费试用阶段外其他情况均须交纳软件使用费才能享有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可参阅软件使用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表;
3.任何商户均有义务遵守本规定及其它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及惯例。
4.为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商户提供服务,请您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如更改请及时更新,提供虚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商户承担;
5.商户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密码并定期修改避免造成损失,由于商户疏忽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承担。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6.在注册时,你仍需同意:
6.1.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6.2.一旦乙方发现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CC招车系统服务”,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费用由您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3.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的,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发货的理由,您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您应对其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负责,只有您或您指定的管理员可以使用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结算,并向CC招车系统申请删除该账户。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CC招车系统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相关的款项。
6.5.遵守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其他在CC招车系统官网(www.cczhaoche.com)上发布的规则、公告。
7.账户安全,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因此您同意:
7.1.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及密码。
7.2.及时更新“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的管理员权限,并且账号下其他管理员的操作,视为您授权其进行管理。
7.3.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或立即以有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CC招车系统,要求CC招车系统暂停相关服务。如要求CC招车系统暂停相关服务的,CC招车系统将根据您的情况,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是,在CC招车系统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所需的合理期限内,CC招车系统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4.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CC招车系统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服务费用说明:“CC招车系统代理甲方收取甲方乘车人费用和结算服务”(以下或简称“本服务”)是由乙方(成都希格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CC招车系统”)向CC招车系统商户(以下或简称“您”)提供的“CC招车”软件系统(以下或简称“本系统”)及(或)附随的预定用车服务和货款结算服务,方便有甲方的乘客通过CC招车软件系统,并提供通过本系统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完成付款,CC招车系统收到乘客货款后,依据CC招车系统商户的指令结算相应货款。本协议由甲方(CC招车系统商户版用户,以下或简称“您”)和乙方(成都希格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CC招车系统”)签订。
2.服务形式
2.1.甲方可通过CC招车系统商户版使用乙方“CC招车系统”平台上的全系列出行服务产品。甲方乘车人员在行程结束后按需支付出行服务费及增值服务费,相应金额由甲方乘车人员自行支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可随时登录乙方CC招车系统商户版查看甲方用车人员使用有关的服务信息。
3.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截止甲方账号有效期。
4.软件费用:已甲方官方公布费用为准。
5.甲方付费及不退款情形
5.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购的软件使用费用后,为甲方开通账号,乙方应因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开具发票需另行增收乙方规定的比例税金)、订购单。
5.2.不可退款之情形:
(1)甲方已开通系统管理账号。
(2)因甲方无相关资质、资质存在虚假或伪造的。
(3)使用期间因甲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4)甲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及期限,若需要更换套餐,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6.甲方应对于软件内容负责,若出现违法内容被监管部门处罚,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将该系统用于除业务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或泄露给第三方,除非事先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7.甲方使用本系统,乙方按照月服务费或年服务费方式收取,费用明细用以乙方公布的为准。
1.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允许CC招车系统代理预定您及(或)您的公司在您及(或)您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结算款项给您指定人。
2.CC招车系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来自您结算的指令:
其一,您在CC招车系统微应用网站上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申请结算;
其二,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该账户名称或者与该账户绑定的手机或其他专属于您的通讯工具(以下合称该手机)号码向本系统发送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回复。无论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向CC招车系统发出指令,都是不可撤回或撤销的,且成为CC招车系统代理预定您结算款项的唯一指令。但您向CC招车系统发出结算指令前,您应已向CC招车系统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证明,且经CC招车系统核查无误完成店铺认证,否则您向CC招车系统申请提现的结算指令将会被系统自动拦截或无法提现。
3.您同意在您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CC招车系统无需征得您的同意,有权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货款的全部或部分结算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4.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结算操作的提示或CC招车系统发送到其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CC招车系统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有权单方修改本服务的相关规则,修改后的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
5.CC招车系统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CC招车系统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CC招车系统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CC招车系统不负任何责任。
6.您如果需要向交易对方交付货物,应根据交易状态页面(该手机接收到的信息)显示的买方地址,委托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运人将货物直接运送至对方或其指定收货人,并要求对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应当提供对方的授权文件并出示对方及第三方的身份证原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
7.CC招车系统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如果您与交易对方发生交易纠纷,CC招车系统有权根据本协议及CC招车系统网站上载明的各项规则进行处理。您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因市场因素致使商品涨价跌价而使任何一方得益或者受到损失而产生的纠纷,CC招车系统不予处理。
8.若您未完成注册过程成为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他人无法通过本服务购买您CC招车系统商户的商品,直到您完成该账户的注册。
9.CC招车系统会将与您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相关的资金,独立于CC招车系统营运资金之外,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
10.CC招车系统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11.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CC招车系统保管或代理预定或结算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12.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CC招车系统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同意CC招车系统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
13.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CC招车系统许可的其他用途。
14.交易风险 当您通过本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您或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步骤,则CC招车系统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且CC招车系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的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名下,您同意CC招车系统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并且您不享有要求CC招车系统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CC招车系统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CC招车系统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CC招车系统合理的追索费用。
15.软件服务费、服务期及续费、续期
15.1.您使用本服务前,应事先注册、开通CC招车系统商户,并向CC招车系统支付软件服务费,且不同的服务期软件服务费不同。您订购的软件服务费为根据订购期限及订购套餐收费,套餐种类以官网(www.cczhaoche.com)为主。 如您除订购本服务外还须订购其他服务内容的,您可根据需要订购相应套餐即可。如您订购系统套餐版本的,除须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内容外,还须同意并确认CC招车系统在官网上发布的相关协议、规则及公告。 另,您支付软件服务费时,如其店铺余额可以足额支付则系统将默认直接选择店铺余额进行支付;如其店铺余额不足以支付的,则您可通过在线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方式支付软件服务费,或通过账户充值-线下扫码/转账充值的方式对店铺余额充值后再用店铺余额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
15.2.CC招车系统账户信息:
户名:成都希格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八支行
账号:51001488508051519864
或通过官方人员发布的二维码付款通道
15.3.您同意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本服务即订购成功。一旦订购成功,您即可开始使用本服务。
15.4.您同意一旦您订购本服务支付软件服务费,CC招车系统不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您单方面而退出将已支付的软件服务费退还给您。
15.5.本协议服务期根据您支付软件服务费时所选择的服务期决定,但不论您订购一月、半年、一年还是两年,只要是首次订购且不论是否在体验期内订购本服务,服务期均从您订购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
15.6.您应于服务期到期前续费,如您到期未续费的,您将于服务期到期日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在到期前或到期当天续费的,新的服务期从原服务期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若您在原服务期到期之后续费的,新的服务期于您续费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15.7.如您需要,CC招车系统将开具项目为“软件服务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另行增收3%的税金。但您应向CC招车系统提供如下信息: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 若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您应事先和CC招车系统说明,且除上述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信息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您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增值税开票信息函。
15.8.如您需使用本服务中部分收费的功能、工具等,您须额外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能使用。
15.9.除上述软件服务费外,如交易对方使用第三方支付网关支付货款的,您同意CC招车系统有权在交易对方支付货款后按照第三方支付网关或银行的规定直接扣除相关手续费用,但CC招车系统有权随时对上述交易另行额外加收手续费(如CC招车系统须加收手续费的,应提前在CC招车系统官网以公告形式通知)。如第三方支付网关或银行提高或降低手续费用的,CC招车系统亦有权提高或降低手续费用,但CC招车系统应提前在CC招车系统官网以公告形式进行通知。
15.10.CC招车系统有权对CC招车系统商户的收费进行调整,具体的收费方案以您使用本服务时CC招车系统网站上所列之收费公告或您与CC招车系统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若在收费调整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完全知晓并接受CC招车系统调整后的收费方案,也将遵循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支付费用;若您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16.提现服务及结算
16.1.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提现:甲方在系统中的收益系统会计入CC招车系统商户总台账户,CC招车系统商户可以在后台发起提现,提现手续费按第三方支付平台扣取,到账时间已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准,以最低T+3,最高T+7为结算周期。
16.2.司机提现:甲方司机用户在系统中交易收入,系统会按甲方设置自动计算到甲方司机账户,甲方司机可以在CC招车系统微信端发起提现,到账时间已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准,以最低T+3,最高T+7为结算周期。
16.3.渠道分台提现:甲方渠道分台用户在系统中交易收入,系统会按甲方设置自动计算到甲方渠道分台账户,甲方渠道分台可以在CC招车系统微信端发起提现,到账时间已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准,以最低T+3,最高T+7为结算周期。
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2.您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如有此类行为CC招车系统有权直接作删除内容、商品下架等处理,并且CC招车系统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若有导致CC招车系统或CC招车系统雇员受损的,您亦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2.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2.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2.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及其他CC招车系统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2.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2.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2.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2.8.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2.9.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2.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11.其他CC招车系统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1.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2.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CC招车系统发现您存在欺诈、套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CC招车系统认为不适当的行为,CC招车系统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您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您店铺账户等处罚;由此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须由您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与CC招车系统无关;如CC招车系统因此也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4.即使本服务终止,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一切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1.您确保其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CC招车系统于异常交易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2.您理解并同意,CC招车系统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2.1.CC招车系统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CC招车系统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2.CC招车系统在发现交易异常或您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但CC招车系统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CC招车系统微应用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您,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您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2.3.在必要时,CC招车系统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但CC招车系统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以短信或CC招车系统微应用信息推送等形式通知您,如因系统故障或短信通道故障等原因导致您未收到通知的除外),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
3.如因CC招车系统根据本协议声明与承诺中的第二条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变更,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停止使用本服务,双方终止合作的,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4.系统中断或故障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导致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的,CC招车系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4.1.CC招车系统在CC招车系统微应用网站或官网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4.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4.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CC招车系统的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5.对下列情形,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5.1.并非由于CC招车系统的故意而导致本服务未能提供的;
5.2.由于您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您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5.3.因您未及时续费,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CC招车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特约免责协议:
6.1.CC招车管理系统方便商户进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只是一款内部管理软件,不参与任何商户的经营,若商户在使用过程中,商户的客户或乘客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与CC招车系统无关。
6.2.商户自主运营自己的出行业务,并全权承担营运责任(如乘客保险购买、安全事故处理等等),与CC招车管理系统无关。
商户权利:
1.甲方有权审核、接受或拒绝所甲方用户的申请,有权撤销或停止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
2.本网提供的服务仅供商户独立使用,未经本网授权,商户不得将商户号授予或转移给第三方。商户如果有违此例,本网有权向客户追索商业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户及期用户义务:
1.认真做好本网站所涉及的网络及通信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保证本网站的畅通和高效;
2.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本网站临时停止或短时间停止服务以外,乙方如需停止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时,须提前在本网站上发布通知通告商户。
3.如本网站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原因需暂停服务,将事先通过主页、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告商户;
4.因不可抗力而使本网站服务暂停,所导致商户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本网不做任何补偿;
5.本网不承担商户因遗失密码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6.本网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如产生第三方认证所需的费用(如微信开发者认真)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1.如发现任何商户有以下故意行为之一,本网保留取消其使用服务的权利,有权注销甲方的商户账号,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1.甲方主动申请注销微信支付商户号的;
1.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
1.3.甲方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1.4.甲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协议的。
2.可能造成本网站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本网站运行;
3.以任何欺诈行为获得商户资格;
4.在本网站内从事非法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敏感政治、宗教、色情或其它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5.以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6.无论你的商户账号是否被注销,乙方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国家机关的合法要求,冻结、扣划你商户账号中的资金。
1.甲方保证并承诺:
1.1.其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并应于签署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照文件的复印件;
1.2.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及履行的授权;
1.3.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1.4.其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将合理正当地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1.5.其使用乙方各项服务的过程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隐私权等),如有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乙方因此遭受的任何争议、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纠纷,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6.甲方保证已拥有国家颁发从事相关业务营运的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甲方使用期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甲方自行负责线下运营,负责保险以及证照审查工作。因实际使用中造成乘客、车辆、第三方人财物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均由甲方以及相关责任方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因此被追究责任的,无条件向甲方追偿,甲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拒绝赔偿。
2.乙方保证并承诺:
2.1.其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2.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取得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及履行的授权;
2.3.其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4.服务条款或甲方对服务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5.甲方应保障甲方乘车人员安全,一切出行责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1.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1.1.另一方停业、清算(事先得到第一方书面同意的、为善意破产的重建或合并之目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除外)或解散;
2.另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接管,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
3.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且在第一方指出违约后 30 日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有能力采取补救措施的);
4.另一方违约,并且该等违约无法补救。
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
2.尽管前款规定,一方可向其职员、顾问及供应商透露机密信息,前提是该种透露应为一方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所必需,且上述职员、顾问及供应商同意承担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相同或更严格的保密义务。
3.为本协议之目的,“机密信息”是指与一方有关、被其指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或是另一方应合理认定为机密的任何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以及与一方业务有关的、另一方以任何方式占有或了解的各种信息及材料,但不包括下列内容:
3.1.接受方在从另一方接受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信息和材料;
3.2.一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和材料;
3.3.非因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当前或之后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和材料;
3.4.未接触另一方机密信息的接受方开发人员独自开发的信息和材料;
3.5.经接受信息一方书面授权公开或书面指定为不再保密或不再专有的任何信息或材料。
1.乙方在本合作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网页、文字、图片等)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乙方在本合作中提供的软件系统、技术接口、安全证书等所依托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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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对带有微信支付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享有知识产权,你不得在经营场所实施或协助、放任他人实施替换、遮盖、涂抹、藏匿、毁坏带有微信支付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的行为,否则,你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1.任何一方因其无法预见或虽能预见但无法避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封锁、罢工、黑客攻击、电脑病毒、运营商服务中断、政府政策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2.一方在知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会在各方之间建立合资、合伙或代理关系。同样,除非本协议明确授权,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进行抵押贷款、做出任何声明或授权签约。
2.一方的任何职员均不得仅依本协议或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被视为对方的雇员。
1.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规定时的容忍、迟延或放纵不应限制或影响该方的权利,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对权利的放弃不得视为对之后其他违约权利的放弃。
2.一方依照本协议所获得或保有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均不排除该方所拥有的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的适用,并可同时适用上述各项权利、权力或救济。
1.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无正当理由时不得拒绝或拖延),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如甲方允许乙方将其协议下的部分义务进行分包,乙方保证分包商像乙方一样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乙方保证未向甲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或代表提供或赠予任何礼品,而且将来也不会提供或赠予此类物品,以便为了从甲方获取任何业务,或为了在双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订单(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条款、条件或执行方面影响上述人员。
2.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将严格遵守中国现行反商业贿赂法律以及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在内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中有关反腐败的规定,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向任何政府官员、国有企业雇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提供任何贿赂。
3.如甲方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商业行为准则违规行为的,举报邮箱为:jubao@cczhaoche.com。
1.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乙方网站/App/WebApp/微应用平台的使用条款构成各方就协议标的所达成的全部约定及谅解。本协议履行期间“CC招车系统”平台中包含的任何法律条款变更的,以“CC招车系统”平台实时更新内容为准,并自变更发生时起对双方产生效力。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说明,本协议将取代并废除各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声明、陈述、谅解、谈判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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